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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了言論自由以後,才有可能保住其它的自由
鄭南榕《自由時代》雜誌的目錄頁上,經常可以看見一個文責聲明的小框框。這一個小框框,在雜誌早已停刊的今天,依舊體現了百分百言論自由的真諦:我為我這本雜誌所表達的一切,負上全責。
鄭竹梅說,她在以直系親屬身分,申請並觀看了當年監控鄭南榕的情治機關檔案之後,發現有一份報告,上頭寫著:「鄭南榕在雜誌上表明本刊文責一律由總編輯鄭南榕負責,有悲劇英雄的傾向。」而高達千頁以上的監控檔案,那些鉅細靡遺的瑣碎資料與對鄭南榕及其周邊人士的各式(加上奇怪濾鏡的)詮釋,一方面讀來無比荒謬,卻又有一種奇異的真實感。
對同一句話或同一個人,有不同的解讀,這不也投射出了人類自有語言以來,始終面對著的,無法百分之百溝通理解的困境嗎?
而這樣的困境,在沒有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情況之下,更會助長極權統治者的管控系統,使其透過各式媒介,去製造出美好卻無比真空的假象,透過文字縫隙所蔓生的恐懼,將人民玩弄於股掌之間。
鄭竹梅提到,翻閱那些檔案時,彷彿身陷迷霧,不知道什麼才是真實。我完全可以體會。但也在這個時刻,才能理解為什麼鄭南榕會主張:「所有的自由裡,第一個應該爭取的是言論自由,有了言論自由以後,才有可能保住其它的自由。也就是說,爭取了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之後,我們還有其它諸多種類的自由尚待爭取。」
就算身陷迷霧之中,不知道所見所聞何者為真,只要擁有信念,願意為認同的信念背書,並且成為其中介,去說、去談,同時擔負起責任,那麼我們終究有機會去挑戰他者所強加在我們面前的假象,稍微逼近真實。
正如同一位現場讀者的親身分享,鄭南榕透過出版一本又一本的雜誌與叢書,點燃了全臺灣各地企盼真相者的求知心,從出版、印刷、發行、通路和讀者,各地星火串起了一段隱匿於國民黨政權壓迫縫隙的information flow,讓更多人寧願在租書店租借包裹在腥羶色雜誌內的《自由時代》雜誌,被認成色色大人也無所謂,只為獲得雜誌的內容啟迪。
在那個分不清楚周邊是否藏著監控者眼線的時代,每一個懷抱著信念的人,只能憑藉直覺與信任努力求生,如履薄冰地扮演這一段如奧運聖火傳遞的中介。數十年後,他們的努力,終於迎來了我們自由言說的可能。
自由的言說,賦予我們探索真實的能力,而正是極權統治者所懼怕的。為此,我們必須繼續表達意志與信念,也必須時時刻刻警惕自己,無論如何都不能夠輕信他者,即使對方的語言美好如天使。
鄭竹梅說:「在這個時間點,出版《本刊文責一律由總編輯鄭南榕負責》,並不是希望大家背誦他的文句。我們甚至希望大家閱讀之後,可以挑戰他的思想,或是思考為什麼他會這樣表達。」
而我唯一想回應的,是讓我們成為中介,繼續閱讀,繼續表達,繼續負責,繼續去傳遞我們所深信的價值。
不要讓美好未來的種種可能,斷在我們這裡。